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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重置性别可登记结婚

2014年07月16日

保安局表示,终审法院对变性人结婚权利的司法覆核案(FACV  4/2012)所作出的命令明日生效,已接受整项性别重置手术的人结婚时,婚姻登记官会接纳其重置性别。

 

当局3月在立法会提出《2014年婚姻(修订)条例草案》,以成文法反映终审法院的相关命令,让公众了解已接受整项性别重置手术的变性人士可按其重置性别结婚。

 

政府1月13日成立以律政司司长为首的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保障变性人权利的法例和相关行政措施,并作出合适的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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