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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安生错误引用基本法

2014年07月03日

政府回应陈方安生在香港外国记者会午餐会的言论,指她错误引用基本法条文。

 

陈方安生指中央在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关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程序「搬龙门」,政府今日发表声明,指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段明确提到「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声明表示,上述条文自1990年以来从未修改,陈方安生错误引述基本法条文并对中央作出指控,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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