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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权获充分保障

2014年06月13日

政府今日发表声明,回应台湾「中央社」有关台湾民主进步党对《「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意见的报道,强调本港人权受到充分保障。

 

声明指出,香港回归后,人权依法获得充分保障,包括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反歧视条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和其他相关条例,程度有增无减。本港建基于法治和司法独立,与其它先进社会相比,不遑多让。

 

白皮书第三章表明,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本地法律充分保障。香港设有多个机构协助推广和保障各种权利,包括平等机会委员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申诉专员公署、法律援助署等。

 

根据基本法第17条和第19条,香港享有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是终审权方面,回归后,终审权属于香港终审法院。

 

声明又指,特区政府会继续按照基本法及其他相关条例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