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修订数项选举法例,完善选民登记安排和多项选举的选举程序。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法案提出数项技术性修订,使选举法例条文更清晰和改进程序规定。
法案建议将选民登记申请的法定限期提前14天,多拨十日让公众查阅临时选民登记册和遭剔除者名单,以便市民提出申索或反对,同时多拨四日予审裁官处理申索和反对的聆讯。
法案亦建议把在选民登记中作虚假声明的罪行由简易程序罪行改为可公诉罪行,并取消检控时效,提升执法成效和阻吓性。
该局计划下周三向立法会提交草案首读和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