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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志源:政改方案空间大

2013年12月14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说,特区政府最后向立法会提交的政改方案,要合乎法律要求,和有机会获立法会及全国人大常委通过才可,所以原则是任何方案都需符合《基本法》,但相信符合《基本法》之余,空间是很大的。

 

谭志源今日(12月14日)出席电台节目后向传媒说,《基本法》第45条订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由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权只在于提委会,可能需作一个程序,正式提名候选人让市民一人一票选举。委员会如何提名,正是谘询中所提的「民主程序」。

 

他说,如何设计提名程序,提名候选人时要参考什么因素,可能人选的来源等,这方面的空间很大。 对于有提议把提名程序变成两个阶段,谭志源表示欢迎这方面的讨论,会继续抱开放态度听取有关想法。

 

他说沟通要踏出第一步,政府让不同意见、不同党派的立法会议员讨论政改,是凝聚共识很重要和有意思的一步。

 



2017政改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