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智利投资协定生效

2019年7月14日

香港与智利的投资协定今日生效,令香港与海外经济体之间已生效的投资协定增至20份。

 

根据协定,双方须为对方的投资者提供保障,包括投资须获得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的待遇,以及投资被征收时可获赔偿、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也规定投资争端按国际认可规则解决。

 

协定将增强投资者信心,带动香港与智利之间的投资流动,加上香港与智利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对巩固两地经贸联系相得益彰。

 

协定2016年11月签署,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需的内部程序。

 

香港至今已与30个海外经济体签订21份投资协定,包括东盟、澳洲、加拿大、英国、日本、韩国、阿联酋等。除与阿联酋签署的一份外,其他投资协定均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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