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对港司法经济充满信心

2019年5月26日

继上两星期我在网志重点解说政府提出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后,政府团队全面加强向社会解说条例草案在打击逃犯的目的和条文的内容,并强调:

 

  •  「八不移交」:即(1)不符合「双重犯罪」不移交;(2)政治罪行不移交;(3)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被检控不移交;(4)缺席情况下被定罪不移交;(5)一罪不能两审;(6)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则不移交;(7)不能移交至第三方;(8)死刑不移交。 
  •  「九罪剔除」:即个案方式移交不处理九项罪类,涉及(1)破产法或破产清盘法;(2)公司法;(3)证券及期货交易;(4)知识产权;(5)环境污染;(6)货物进出口或国际性资金移转;(7)非法使用电脑;(8)课税或关税;(9)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  
  •  涉及的罪行定于刑罚在三年监禁以上,并在香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 
  •  全面的人权和程序保障,包括:(1)法律代表;(2)法律援助;(3)人身保护令(可上诉至终审法院);(4)酷刑声请(可上诉至终审法院);(5)向法庭申请释放的权利;(6)上诉(可上诉至终审法院);(7)司法覆核(可上诉至终审法院)。 
  •  政府亦可因应个别个案移交安排的需要,要求请求方作出额外保证,例如律师代表、家属探望、医护照顾等。  
  •  所有移交要求会受到行政机关及法庭严格双重把关。

 

修例建议絶不会影响现行签订的长期协定的安排。

 

我们务求能澄清公众误解,增加了解、释除疑虑及消除不必要的恐惧。

 

上星期我与外国商会讲解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及坦诚交流,部分与会者在了解实情后,明确表示认同和支持修例的决定,认为能彰显法治。特区政府会继续与不同界别的团体磋商,全力破解疑惑。

 

另一方面,我们感到非常遗憾,自从立法会内务委员在4月12日决定成立法案委员会以来,至今已经几个星期仍未能选出主席,这是令人费解,前所未见的。政府一直积极配合法案委员会运作,每次会议都有官员准备出席会议,期望在委员会上与议员交流互动,但委员会的过去会议中,出现史无前例的混乱情况,甚至出现严重的争执和冲突场面,有议员因此受伤(事件簿见附件)。

 

鉴于委员会已经无法正常运作,立法会面对前所未见的严重困局,经审慎考虑后,政府实在迫不得已才作出艰难决定,提出将条例草案在6月12日的立法会大会会议上恢复二读辩论。政府并非刻意绕过法案委员会,而是迫于无奈下的选择。

 

事实上,政府一直希望法案委员会履行宪制责任,就行政机关提出的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但由于现在法案委员会的运作陷于僵局,政府一直没有机会在法案委员会向议员解释条例草案内容,因此政府不得不提出恢复条例草案二读辩论,打破僵局。我期望议员能够理性务实展开讨论。

 

正如我在较早前指出,法治是香港核心价值,也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石。香港自回归以来,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法治和司法独立获《基本法》全面保障。香港的司法独立在亚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八。法治能够有效维持社会秩序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香港特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参加审判,他们的加入彰显了香港的司法高度独立。曾于2012至2018年出任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的岑耀信勋爵(Jonathan Sumption),刚获行政长官委任为香港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勋爵获任命后,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增至15人,包括来自英国、澳洲及加拿大的杰出法官。

 

另一重要发展是,英国智库列格坦研究所(Legatum Institute)于上周公布2019全球经济开放指数,香港名列前茅,被评选为全球最开放的经济体的首位,而第二及第三位是新加坡和荷兰,英国和美国则分别排于第七及第九位。指数统计全球157个经济体,按经济的开放程度排名。

 

显而易见,国际司法界和国际投资者均对香港的司法和经济制度充满信心。多年来,香港获取佳绩是由于香港对维护自由市场原则的坚持,亦展示香港在司法独立和法治方面的成功。要维持香港的优势,我们必须持续努力,确保香港繁荣稳定、城市安全和法治完善。

 

附件:事件簿

 

2月15日:政府谘询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4月3日: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作首读及二读,立法会其后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

4月12日:内务委员会将条例草案交付法案委员会进行详细审议;

4月17日及30日:法案委员会举行首两次共四小时会议,由涂谨申议员主持法案委员会,均未能选出主席;

5月4日:内务委员会四小时特别会议上,同意向法案委员会提供以下指引:「由该法案委员会委员石礼谦议员决定该法案委员会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并在会议上按照《内务守则》附录IV 第4至12段的选举程序负责主持该法案委员会主席选举,直至选出主席为止。」;

5月6日:政府接获立法会秘书处的通知,原定于同日举行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将改期至5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举行。涂谨申议员于同日(5月6日)召开并主持了一个指称为「法案委员会」的会议,并在该会议上获选成为主席;

5月11日:石礼谦议员按内务委员会指引举行会议。涂谨申议员则在同一地点并较石议员指示的会议时间早30分钟召开另一会议。当石议员尝试主持会议时,出现严重的争执和冲突场面,有多位立法会议员受伤。石议员未能主持法案委员会的主席选举;

5月11日:政府接获立法会秘书处的通知,下一次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将于5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15分举行。涂议员当天在同一地点并较相关会议时间早15分钟召开另一会议。当石议员于约8时30分开始主持会议时,再次出现争执和冲突场面。法案委员会再次未能在会议中选出主席;

5月14日:石议员致函内务委员会主席,汇报最新发展,并就未来路向寻求意见;

5月16日:八名议员(两边不同意见的代表各有四人)进行会面以解决僵局,但双方仍然存在严重分歧;

5月17日:内务委员会讨论石议员寻求意见的请求。议员在内务委员会两小时会议上提出非常不同和相反的意见,并未能就未来路向作出决定。内务委员会主席邀请委员就未来路向于5月21日下午5时前提交书面建议;

5月24日: 内务委员会讨论条例草案审议工作的未来路向。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5月26日在网志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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