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5月2日截止

2018年4月18日

选举事务处呼吁未登记选民下月2日或之前递交申请,以便纳入7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

 

凡持有身分证明文件、年满18岁、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可登记为选民。

 

市民登记为选民时,会同时成为俗称「超级区议会」的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民。

 

除住址外,选民也应提供电话号码和电邮地址,以作联络及收取候选人选举邮件。

 

该处已向约57,000名选民发出查讯信件,也会以电话、手机短讯、电邮或传真联络受查讯选民,提醒他们尽快回覆。

 

登记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或于选民登记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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